Apple驗廠咨詢---Apple 供應商責任標準---定義三(2017最新標準)
預防雇用童工
適用法律法規(guī)
適用于供應商的運營及其工人雇傭和管理的所有法律、條例、法規(guī)、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程序、指令和指南。
童工
年齡不滿以下三者中最高者的勞工:15 周歲,所在國家/地區(qū)的最低就業(yè)年齡,完成所在國家/地區(qū)義務教育的年齡。
符合條件的教育計劃
至少為期一個學期,最終獲取某職業(yè)領域的證書、學位或文憑的指導課程。
工人
無論國籍或原籍國,直接由供應商雇用或通過第三方雇用,在供應商的工廠內工作的任何人。
在職未適齡勞工
符合未適齡勞工的定義且審核時在工廠工作的工人。
離職未適齡勞工
符合上述在職或曾經的未適齡勞工定義且審核期間不再在工廠工作的工人。
曾經的未適齡勞工
開始工作時不滿法定最低年齡但現(xiàn)在已滿的工人。
保護青少年工人
青少年工人
年滿適用的法定最低就業(yè)年齡或 15 周歲(以較大者為準) ,但不足 18 周歲且直接由供應商雇用或通過第三方雇用,在供應商的工廠內工作的工人。
適用法律法規(guī)
適用于供應商的運營及其工人雇傭和管理的所有法律、條例、法規(guī)、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程序、指令和指南。
夜間工作
晚上 10:00 至凌晨 5:00 進行的部分或全部工作。
美國勞工部指南
美國勞工部就業(yè)標準局 CFR 29 款第 5 章第 570 部分:“對 16 周歲至 18 周歲的青少年工人極為有害或不利于其身心健康的職業(yè)?!?/p>
密閉空間
大小足可以容納一名工人全身進入以從事所安排的工作,出入口受到限制,不適合工人持續(xù)停留的地方。
具備資質的健康專業(yè)人士
擁有執(zhí)照或持證的個人 (常駐工廠內、外均可) ,具有審查和評估工廠的作業(yè)環(huán)境與工人承擔的任何相關風險所必需的知識、培訓和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