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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guān)邊境保護(hù)局出版服裝標(biāo)志規(guī)定概覽
服 裝 標(biāo) 志 規(guī) 定 1. 原 產(chǎn) 地 標(biāo) 志 海 關(guān) 邊 境 保 護(hù) 局 指 出,除 非 有 先 例 允 許 其 他 標(biāo) 記 方 式,否 則 所 有 服 裝 必 須 以 布 標(biāo) 簽 標(biāo) 示 原 產(chǎn) 地。如 果 是 男 裝 恤 衫、女 裝 松 身 襯 衫、外 衣、毛 衫、連 身 裙 和 類 似 服 裝,原 產(chǎn) 地 標(biāo) 簽 必 須 置 于 服 裝 內(nèi) 面 領(lǐng) 口 中 央 位 置 并 在 兩 條 肩 膊 縫 邊 中 間;至 于 長 褲、松 身 長 褲、短 褲 和 半 身 裙 等 服 裝,原 產(chǎn) 地 標(biāo) 簽 則 須 置 于 顯 眼 位 置,例 如 腰 帶 內(nèi) 面。 海 關(guān) 邊 境 保 護(hù) 局 決 定,在 若 干 情 況 下 接 受 于 服 裝 內(nèi) 面 領(lǐng) 口 位 置 的 布 料 上 直 接 絲 網(wǎng) 印 刷 的 原 產(chǎn) 地 標(biāo) 志;此 外,雙 面 服 裝 也 豁 免 領(lǐng) 口 標(biāo) 簽 規(guī) 定。例 如,一 件 可 雙 面 穿 著 的 女 裝 短 背 心,可 于 背 心 內(nèi) 面 下 側(cè) 縫 骨 貼 上 永 久 水 洗 標(biāo) 簽,以 及 采 用 緊 系 于 領(lǐng) 口 的 飄 帶 式 標(biāo) 簽。 海 關(guān) 邊 境 保 護(hù) 局 對 服 裝 標(biāo) 志 的 其 他 重 要 規(guī) 定 概 述 如 下。
此 外,原 產(chǎn) 地 名 稱 前 面 必 須 加 上「Made in」或「Product of」等 類 似 字 眼,讓 最 終 購 買 者 清 楚 看 到,以 免 被 誤 導(dǎo)。 2. 纖 維 成 份 進(jìn) 口 紡 織 品 及 服 裝 必 須 根 據(jù) 《 紡 織 纖 維 產(chǎn) 品 識 別 法 》 及 《 羊 毛 產(chǎn) 品 標(biāo) 簽 法 》 加 上 標(biāo) 志 或 標(biāo) 簽,其 中 必 須 包 括 以 下 英 文 資 料。
除 原 產(chǎn) 地 及 纖 維 成 份 資 料 外,服 裝 必 須 附 有 提 供 護(hù) 理 指 示 的 永 久 標(biāo) 簽,手 套 等 產(chǎn) 品 則 獲 豁 免。 手 套 及 非 針 織 或 海 關(guān) 邊 境 保 護(hù) 局 建 議,手 套 可 分 為 5 個(gè) 不 同 稅 目,視 乎 賦 予 手 套 主 要 特 色 的 外 部 用 料 而 定。假 若 手 套 外 部 的 用 料 劃 一,如 全 部 采 用 皮 革 或 針 織 物 料,便 較 容 易 決 定 選 擇 哪 個(gè) 稅 目。舉 例 說,塑 膠 手 套 歸 入 協(xié) 調(diào) 制 度 3926 項(xiàng) 下,橡 膠 手 套 歸 入 4015 項(xiàng),皮 革 手 套 歸 入 4203 項(xiàng),紡 織 原 料 制 的 針 織 手 套 歸 入 6116 項(xiàng),紡 織 原 料 制 的 非 針 織 或 6216 項(xiàng) 包 括 普 通 的 分 指 短 手 套、連 指 手 套、露 指 手 套,防 護(hù) 手 套 或 其 他 可 覆 蓋 前 臂 或 一 部 分 上 臂 的 長 手 套,但 不 包 括 (1) 絲 瓜 絡(luò) 制 的 摩 擦 手 套 (4602 項(xiàng) ) 及 以 紙 張、纖 維 素 填 料 或 纖 維 素 纖 維 制 造 的 手 套、連 指 手 套 及 露 指 手 套 (4818 項(xiàng) )。 一 般 而 言,如 果 手 套 的 涂 層 是 肉 眼 可 見 的,這 類 手 套 被 列 為 經(jīng) 塑 料 涂 層 的 手 套;至 于 使 用 多 種 物 料 制 成 的 手 套,被 涂 層 的 紡 織 部 分 賦 予 手 套 的 主 要 特 色。以 纖 維 素 塑 膠 或 纖 維 素 橡 膠 及 紡 織 布 料 制 成 的 手 套,如 果 紡 織 布 料 只 具 加 固 作 用,則 不 包 括 在 6216 項(xiàng) 內(nèi)。 針 織 成 形 服 裝 的 關(guān) 稅 分 類 方 法 協(xié) 調(diào) 制 度 項(xiàng) 目 6110 涵 蓋 針 織 或 「就 6110 項(xiàng) 下 的 統(tǒng) 計(jì) 報(bào) 告 而 言,『 針 織 成 形 』 一 詞 是 指 成 衣 在 平 式 針 織 機(jī) 上 織 造 成 形,在 織 物 外 表 面 按 針 織 方 向 量 度,每 2 厘 米 超 過 9 針,但 每 2 厘 米 少 于 或 相 等 于 18 針。在 一 些 通 常 把 低 針 和 高 針 都 計(jì) 算 在 內(nèi) 的 情 況 下,就 此 『 統(tǒng) 計(jì) 注 釋 6』而 言,量 度 針 數(shù) 的 方 法 是 只 計(jì) 算 在 織 物 外 表 面 低 針 的 數(shù) 目,把 高 針 省 略 不 計(jì)。成 衣 的 所 有 衫 片 均 為 針 織 成 形,包 括 但 不 限 于 衫 領(lǐng)、門 襟、袖 口、腰 帶 和 衫 袋。成 衣 的 全 部 衫 片 已 縫 盤 和 連 接,包 括 夾 邊。」 根 據(jù) 中 美 兩 國 就 紡 織 品 及 服 裝 貿(mào) 易 簽 訂 的 諒 解 備 忘 錄,歸 入 上 述 協(xié) 制 編 號 的 服 裝 產(chǎn) 品 不 受 配 額 限 制。不 過,海 關(guān) 邊 境 保 護(hù) 局 指 出,不 符 合 注 釋 6 規(guī) 定 的 服 裝 不 能 歸 入 這 些 稅 目 中 的 任 何 一 個(gè),因 此 須 受 配 額 限 制。 1. 衫 片 要 符 合 針 織 成 形 的 要 求,所 有 服 裝 衫 片 的 下 擺 須 為 直 接 起 針 織,側(cè) 縫 為 光 邊。衫 片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前 后 幅 及 袖 管、衫 領(lǐng)、門 襟、袖 口、腰 帶、衫 袋、襯 里、蓋 掩、嵌 件 及 兜 帽 等。已 完 成 衫 片 可 以 使 用 廢 紗 縫 合。
衣 領(lǐng) 和 領(lǐng) 圍 須 是 針 織 成 形,下 擺 須 為 直 接 起 針 織,側(cè) 縫 為 光 邊。蓋 掩 是 用 來 為 衣 領(lǐng)、衣 袖、衫 袋 和 門 襟 加 工 的 衫 片,必 須 在 針 織 機(jī) 上 織 造 成 形 至 衣 物 所 需 的 長 闊 度,下 擺 須 為 直 接 起 針 織,側(cè) 縫 為 光 邊。 門 襟 須 是 針 織 成 形,下 擺 須 為 直 接 起 針 織,側(cè) 縫 為 光 邊。不 得 使 用 梭 織 門 襟 衫 片。所 有 用 來 制 造 口 袋 的 衫 片 必 須 是 針 織 成 形,下 擺 須 為 直 接 起 針 織,側(cè) 縫 為 光 邊。嵌 件 必 須 是 針 織 成 形,下 擺 須 為 直 接 起 針 織,側(cè) 縫 為 光 邊,并 須 縫 盤 及 連 接 至 衣 物 上。 2. 剪 割 不 得 剪 割 衫 片,惟 下 列 兩 種 情 況 例 外:
3. 縫 盤 及 連 接 所 有 衫 片 均 須 縫 盤 及 連 接,須 以 織 造 該 件 衣 物 的 紗 線,用 一 連 串 的 鎖 鏈 針 步 縫 接 起 來。 4. 縫 紉 不 得 以 縫 紉 方 式 把 衫 片 連 接 起 來,唯 以 下 情 況 例 外:
5. 其 他 特 征 具 備 以 下 特 征 的 服 裝 不 屬 針 織 成 形 類 別。
另 一 方 面,下 列 特 征 對 衣 物 是 否 針 織 成 形 并 無 影 響:
據(jù) 海 關(guān) 邊 境 保 護(hù) 局 表 示,可 以 使 用 電 動 平 式 針 織 機(jī) 把 衫 片 織 造 成 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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